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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书补办及信息修改须知

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

  一、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5)1份;

  2.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3个月以内的遗失声明报纸(完整未剪切)原件1份(山西日报或健康生活报);

  3.申请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相关证明1份(未注册者无须提供);

  4.申请人补证书面申请书1份;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6.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红底照片2张;

  7.遗失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如没有复印件可不提供;

  8.报考《医师资格证书》时提供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在太原考点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的补办工作,申请人于每月下旬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卫健委,中医类别由市卫健委中医管理科受理,其他类别由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受理。

  2.市卫健委审核后提出明确的审核修改意见后,汇总填写《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汇总表》(见附件7)统一报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审核修改。

  3.省卫健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核合格补办《医师资格证书》,并下发至市卫健委,证书补办后将及时电话通知申请人。

  二、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如果同时修改助理和执业资格信息,每条资格信息填写两份;

  2.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2份复印件(携带原件核验);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申请人修改医师资格信息承诺书2份;

  5.根据修改信息内容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修改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的,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修改学历、毕业学校、专业的,提交报考时提供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此项修改只提供报考时所持学历的修改。考取医师资格证书后取得的学历相关信息不予修改。

  (二)办理程序

  1.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在太原考点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的医师资格证书的信息修改工作,申请人于每月下旬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太原市卫健委,中医类别由市卫健委中医管理科受理,其他类别由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受理。

  2.市卫健委初审合格后,按照通知时间汇总后向省卫健委考试中心上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正式公函1份;

  (2)《医师资格信息修改汇总表》(见附件6)1份;

  考试中心审核合格后,由市卫健委通知申请人进行登报申明。

  3.考试中心上报省卫健委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申请修改。

  4.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审核同意下发信息后,市卫健委通知申请人交回证书原件进行修改,证书修改后将及时电话通知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医师资格信息(纸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联网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和证书编码可以修改,其他信息不得修改。

  2.申请修改的医师资格信息中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二代身份证身份信息一致。

  3.因全国修改人员较多,修改时间较长,在信息修改期间,不受理考生个人查询,请各位申请人耐心等候,如有最新进展情况将及时电话通知申请人。

  三、通过老人老办法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信息修改审核表》(见附件2)1份;

  2.申请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1份;

  3.申请人修改医师资格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1份;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认定时身份证和现使用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核验);

  6.申请人修改相关信息佐证材料1份。例如:身份证变更佐证材料、曾用名佐证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籍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姓名变更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

  (二)办理程序

  1.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本辖区通过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信息修改工作,申请人于每月下旬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卫健委人事科受理。

  2.市卫健委审核后提出明确的审核修改意见后,汇总统一报省卫健委人事处、医政医管局审核修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正式公函1份(说明“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信息修改的人数、医师姓名等情况,提出本级审核修改的明确意见);

  (2)《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信息修改汇总表》(见附件4)1份;

  (3)另附上述个人申请材料原件1份(加盖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章)。

  3.省卫健委审核同意下发信息后,市卫健委通知申请人交回证书原件进行修改,证书修改后将及时电话通知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修改的医师资格信息中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二代身份证身份信息一致。

  2.经“老人老办法”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医师资格信息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和证书编码可以修改,其他信息不得修改。

  3.医师资格信息修改承诺书必须签字并按手印。

  4.涉及更改出生年月,跨年的必须按照前期下发的格式提供《关于XXX同志出生日期的认定函》,未跨年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只涉及身份证自然升位的(出生年份前加19,末位增加一个数字或X),由于不会对持证人办理其他业务造成任何影响,原则上将不再单独受理此项修改业务。

  6.凡发现材料、年龄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办理资格信息修改,对存在出身年月逻辑关系与认定资格不符的,要立即收缴医师资格证书,并全部倒查,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四、联系方式

  1.办理部门

  医政医管科(太原市卫健委308室,咨询电话5625191); 

  中医管理科(太原市卫健委506室,咨询电话5625155);

  人事科(太原市公积金中心303室,咨询电话4225055)。

  2.办事地址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文兴路63)。

  3.官方网址:http://wjw.taiyuan.gov.cn/。

  4.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申请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8)委托相关人员代办。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doc

   附件2.“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信息修改审核表.doc

   附件3.“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信息修改承诺书.doc

   附件4.“老人老办法”认定医师资格信息修改汇总表.doc

   附件5.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doc

   附件6.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汇总表.xls

   附件7.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汇总表.xlsx

   附件8.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不能来办理需提交).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