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6-03-02 浏览次数: 来源: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大 中 小 ]
2025年度,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质效进一步凸显。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学法清单、党支部学习内容等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专题培训等时机,带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学习阐释,促进理论指导实践,引领依法行政工作。带头坚持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把遵守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作为工作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相关制度。主持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及年度工作要点22条、普法依法治理要点11条,并亲自督导落实。多次亲自主持召开工委会、委务会审议法治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当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尤其是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问题线索17条整改落实,确保了卫健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切实深化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确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制订《2025年度党政领导及机关干部学法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坚持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印发《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出台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强化制约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审核公平竞争事项98件。全面落实依法决策要求,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4个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严格审查,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关,依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委涉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1件政府规章、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除一份判决超期限履行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行政复议决定能够做到严格履行。
(三)履行法定职责,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紧盯群众看病就医难点堵点,深化改善医疗服务、改善护理服务、提升医疗质量“三大行动”。100%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能提供儿科服务,21家医院提供心理门诊服务、12家医院提供睡眠门诊服务,12356心理援助热线全面开通,实现80所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覆盖,全面取消医疗机构门诊预交金。“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实现血费报销“零跑腿”、微信报销“指尖办”、异地报销“零障碍”;扩面布设电子健康卡,实现了“一人一档、一卡通行、一生服务、一网共享”;创新推出“0元惠民号”“一号管三天”“无偿献血三免”;率先在全省推出非急救医疗转送服务,有效缓解群众“出院转送难、长途看病难”。积极履行部门职责,确保了“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高效推进。
(四)聚焦监督质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托育机构监督等协同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医疗美容、血液安全、消毒产品等多个专项监督检查精准有力。采取“多对一”“一对一”“多对多”和“区域网格化”模式,实现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全覆盖,全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及时率从91.3%提升至99.6%,手术切口感染率下降0.8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以监督促管理、以协同提质量”的太原经验。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部门协同联动,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综合一次查”、减少对企业干扰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既形成了监管合力,又优化了营商环境。
(五)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培训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为进一步增强委机关全体干部法律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及履职效能,规避行政风险,促进合同签订全流程合法化、规范化,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开展了“合同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培训。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法妥善解决信访、投诉、举报的能力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好政府部门良好法治形象,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开展了“信访、投诉、举报实务探析”专题培训。为提高我委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认真开展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培训。
(六)加强指导评估,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合同法制审核规范化”专项行动,医疗机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太原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标准》为牵引,努力强化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标准引领作用。通过实地评估、书面评估、抽查评估、复核评估等方式,深入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能力评估(41家),强化“以评促建”意识,以整改问题、重点突破带动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全面提升,逐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法治化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
(七)坚持固本强基,有效推进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采取线上直播形式,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注册护士及院感科人员,开展2025年度护理相关标准规范培训;认真开展了《国徽》《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等3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认真组织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及全市护理领域标准规范竞技活动。积极争取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山西太原阳曲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标准化试点”成功入选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宁疗护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和太原市妇幼保健院“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标准化创新示范点”成功入选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有效发挥了标准示范项目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健康山西、12320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持续巩固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模拟法庭巡回普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积极组织卫健系统向《健康报》“医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专栏投稿,目前,我委2篇稿件被采纳并在《健康报》上刊发。联合太原市公证机构,结合护士节、医师节活动,深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及相关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
(九)提前谋划下一个五年,全面总结评估法治建设成效。认真开展《太原市“十四五”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任务指标总结评估及“八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上报3个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2个“我的普法故事”。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及“一规划两纲要”分析总结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全市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并提前筹划下一个五年规划,努力促进全市卫健系统法治建设不断提升。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学法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将法治学习作为“软任务”,缺乏内生动力,存在“要我学”而非“我要学”的被动心态。其主要原因在于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惯性思维及“临时抱佛脚”的现象。
(二)普法融合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常被视为单项宣传任务,且普法内容多以法律法规宣讲为主,对行业内不同群体的精准需求回应不够。其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医务人员认为普法是法制部门或宣传部门的工作,缺乏在业务工作当中开展普法的意识。
(三)执法精细化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力量与任务量不匹配矛盾突出,“人少事多”问题显著,导致监督覆盖面和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其原因在于,面对法律法规更新快、新兴业态涌现的现状,部分监督员应对复杂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加强。另外,信息化深度融合与应用不足,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效能需进一步提高。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精心谋划2026-2030年法治建设工作。根据2026年即将发布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6-203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6-2030年)》(简称)及省、市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安排部署及具体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实际,着眼新的形势任务要求,认真筹划全市卫生健康工作2026-2030年“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努力为全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奠定良好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面落实“九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在全面总结分析“八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及省、市的相关部署要求,认真筹划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九五”普法规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形成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
(三)积极构建医疗机构法治治理体系。以《山西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太原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标准》为牵引,强化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标准引领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全市医疗机构法治化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
(四)主动适应国家标准化工作政策调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当前地方标准管理工作较之以前有重大变化。2026年度,将积极的面对机遇与挑战,破除旧的思维模式,主动适应国家政策调整,重新定位工作重心和方向,全面从“制标”向“用标+推标”发力,持续发挥标准化对医疗质量与公卫安全的支撑作用。
附件: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doc

